“生父性侵女兒案”被告獲刑12.5年 生父性侵女兒案
作者:chunzhi 發布時間:2022-11-08“生父性侵女兒案”被告獲刑12。5年,生父性侵女兒案
“生父性侵女兒案”有了最新進展。11月7日,被害人湯小甜(化名)告訴記者,她的代理律師收到的一審判決書顯示,被告人湯某濤犯強 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我有點過于激動,手都是抖的。特別感謝一路走來幫助我的師友,還有鄭州的公檢法工作人員。”湯小甜說道。同日,被告人湯某濤的辯護律師告訴記者,自己目前還不清楚判決結果。
此前報道,2021年12月,56歲的湯某濤對27歲的女兒湯小甜親口承認,曾在2013年對其進行性侵,并在其尚未成年時多次猥褻。2022年8月19日,法院不公開開庭(因涉及個人隱私)審理此案。
被告人當庭否認強 奸行為,檢察院建議從重處罰
判決書顯示,因涉嫌強 奸罪,2021年12月29日,湯某濤被鄭州市公安局鄭東新區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強 奸罪、強制猥褻罪,2022年1月11日,經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檢察院批準,湯某濤于次日被鄭州市公安局鄭東新區分局逮捕。檢察院以湯某濤犯強 奸罪、強制猥褻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于4月21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8月19日不公開開庭(因涉及個人隱私)審理此案。
檢察院指控,湯某濤系湯小甜生父,因湯某濤與湯小甜的母親離婚,父女二人未生活在一起。湯小甜考上大學后,湯某濤多次對湯小甜實施強制猥褻行為,后實施強 奸。在庭審中,公訴機關列舉湯某濤具體犯罪行為共7起。
判決書顯示,針對指控,湯某濤承認部分猥褻行為,但否認強 奸行為。在起訴書中,公訴機關認為,湯某濤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強制猥褻婦女,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 奸罪、強制猥褻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湯某濤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湯某濤犯強 奸罪,建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犯強制猥褻罪,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數罪并罰,建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湯小甜的訴訟代理人、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律師萬淼焱告訴記者,雖然在審查起訴階段湯某濤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明確表示自愿認罪認罰,但在庭審中,湯某濤對其犯罪事實予以否認,并稱是在原辯護律師和檢察官“誘使”之下認罪,因此公訴人當庭撤回之前的七年量刑建議,同時建議法庭對湯某濤從重處罰,依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