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跌令”來了,有用嗎
作者:chunzhi 發布時間:2022-06-24“限跌令”來了,有用嗎?又一地出“限跌令”,房子售價低于備案價不超15%!還有用嗎?開發商實際銷售價格不得超出備案價格上下幅度的15%。
在近一年的樓市轉折期中,限跌令并不鮮見,在多個城市,均有以口頭、文件等多種形式出現過。與此相伴的還有限漲令,它們在不同行情下主市場浮沉。
眼下,當福建省福州市下轄縣城平潭再以一份限跌令出現在公眾視野中時,人們除了關注這份限跌令作用外,更想討論的是,限跌令是否還合時宜?是否應該做出調整
想變相降價賣房的路子又少了一條
平潭的限跌令,與之前城市的政策大同小異,即按照時下市場情況設置房價基準線。
根據平潭的規定,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住房時,實際銷售價格不得超出備案價格上下幅度的15%;在辦理價格備案時,須同時在商品住房價格備案表上進行承諾,對超出規定幅度的,不予辦理網簽、備案。
不過這份文件還提出了當次備案房源中單套最高備案價與最低備案價差幅度不得高于25%,并且嚴禁開發商假借“工抵房”“供抵房”“抵賬房”“內部員工房”等名義變相宣傳和銷售商品房。
可以說,想變相降價賣房的路子又少了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