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務員請假規定 公務員請假最新規定
作者:chunzhi 發布時間:2019-04-282019年公務員請假規定有哪些 ?國家公務員對請假有沒有明確規定?公務員雖然是工作輕松的代名詞,但請假和休假也是有一套要遵循的制度的。公務員是執行國家法規的公職人員,它的請假條件規定跟其他勞動者一樣是受勞動法保護的。
2019年公務員請假規定 公務員請假最新規定
國家公務員請假規定:
一、請假
(一)病假、事假無倫時間長短都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告知,絕不能不告而別,不請自走。無人知曉去向,無故不按時上班者視為曠工。
(二)請假的時限與準假權限:
1、請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負責人請假;2、請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長請假;3、請假超過一天的向局長請假;4、請假期滿,尚需再續者,應當向有關領導請示續假;5、請假期滿不歸者,視為無故曠工。
二、公務員休假規定:
根據國務院第514號令《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相關規定,機關事業單位應當保證職工年休假,職工在休假期間享受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各單位無特殊原因,應強制安排干部職工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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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二)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請病、事假一年7天至15天的,不在享受休假工資報酬。
六、機關借調人員按此規定執行。借調期間一年累計請病假超過30天的、事假超過20天的一侓退回本單位。
七、2019年公務員請假條條例細則有哪些?
請假的程序:機關公務員因事、并休假、探親、婚喪、生育等離崗,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如因急病或緊急情況確實不能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事后補辦請假手續,享受公休假的,可以直接在公休單上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因事、因病請假半天的。。。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公務員請假條條例細則有哪些的知識,跟著華律網小編一起看看吧。
2019年公務員請假規定 公務員請假最新規定
一、請假的程序
(一)機關公務員因事、并休假、探親、婚喪、生育等離崗,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如因急病或緊急情況確實不能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事后補辦請假手續,享受公休假的,可以直接在公休單上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
(二)因事、因病請假半天的,可口頭向處室分管負責人請假。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一般須書面請示,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同意后,交處室負責考勤的同志記錄。
(三)病假3天以上的應提供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
(四)對確有急事或急診事先無法請假的,應盡快以電話等方式口頭請假,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
(五)非領導職務請假須經處室主要負責人批準(關鍵性崗位離崗時應告知分管領導)同意;副職負責人請假須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及局分管領導批準同意;處室主要負責人請假須經局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批準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