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州高溫補貼標準 廣州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
作者:macai 發布時間:2017-06-14 20:56:012017廣州高溫補貼標準是怎么樣的?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那么,2017廣州高溫補貼什么時候發?領多少錢?領幾個月?
2017廣州高溫補貼標準 廣州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
一、2017廣州高溫補貼什么時候發?
據區人社局信訪經辦工作人員介紹,有些勞動者認為只要天氣熱就有高溫津貼發,這是誤解。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障辦法》(下稱《辦法》)規定:高溫天氣是指縣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的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的天氣,因此高溫天氣的界定應以氣象臺站發布的信息為準。
二、2017廣州高溫補貼標準:
《辦法》明確規定,高溫津貼標準為150元/月,發放時間為每年6~10月,符合高溫津貼發放條件的人群有兩類,一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的勞動者,二是其所在的用人單位無法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勞動者。因此,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領高溫津貼。
三、高溫補貼發放人群:
1。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的勞動者
2。其所在的用人單位無法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勞動者
對于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來說,高溫津貼和“清涼飲料”可以兼得!掇k法》規定: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值得注意的是,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經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017廣州高溫補貼標準 廣州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
按照規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相關單位將面臨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