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是多少?2017遼寧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
作者:macai 發布時間:2017-06-14 20:34:20【2017年遼寧省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據衛生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71186號)要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那么,2017年遼寧省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遼寧省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是多少?2017遼寧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
2017年遼寧省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2017遼寧省高溫補貼發放時間:6月份至9月份
2017遼寧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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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用綠豆湯涼茶等代替高溫津貼屬違法
高溫津貼不是福利,而是工資中的一部分。如果你所在的單位蓄意規避政策不發高溫津貼,或者用綠豆湯、涼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溫津貼,都屬于違法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并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至于征收比例則歸入工資總額計算。
/2、沒收到高溫津貼可舉報
如果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用人單位必須按要求同時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溫物品和高溫津貼,僅僅只提供十滴水、藿香正氣水等防暑藥品是不能代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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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溫下工作中暑算工傷,職工因中暑等工傷進行治療期間,視同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工資及相應補貼。如出現企業拒不支付中暑治療費用、工資等情況,職工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