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KFC漏洞詐騙獲刑 大學生用肯德基優惠券漏洞詐騙獲刑
作者:chunzhi 發布時間:2022-09-27用KFC漏洞詐騙獲刑,大學生用肯德基優惠券漏洞詐騙獲刑
大學生利用肯德基漏洞詐騙20余萬元的話題5月11日沖上熱搜,引發網友熱議。據判決此案的上海徐匯法院法官彭濤介紹,2018年4至10月,在校大學生徐某利用肯德基客戶端系統漏洞,騙取兌換券獲得套餐、出售非法所得、向他人傳授犯罪方法,對肯德基品牌所有者百勝公司共計造成20余萬元經濟損失。經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審理,徐某等五名被告人被處有期徒刑與罰金。
本案法官:量刑系按刑法,被告人行為符合詐騙罪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法官彭濤是本案的審判長,她向總臺央廣中國之聲介紹,本案案發時間為2018年4月至10月,2019年4月警方接到被害單位報案,前往學校調查,4名被告人主動投案,供述犯罪事實。檢察機關于2019年10月向徐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五名在校學生被告上法庭。法院共進行三次開庭審理。2020年7月24日做出一審判決,2020年12月25日二審結案。
針對部分網友“法院判得太重”的觀點,彭濤回應稱,被告人“主觀惡意明顯”,利用系統漏洞,造成了被害人20余萬元損失。彭濤介紹,我國《刑法》規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超過5萬元即屬“數額巨大”。“根據該案的幾名被告人犯罪數額的不同,以及自首立功、坦白退贓等法定從輕減輕和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根據罪行相適應原則予以量刑,”彭濤說。
彭濤介紹,本案爭議焦點在于本案的定性問題,“到底是構成詐騙罪還是盜竊罪。”彭濤認為,本案中,應用程序客戶端是被害單位為滿足大量重復交易的便利化系統,能體現人的真實意識,法院應予以保護。被告人通過發起虛假交易獲取退款的行為,造成了被害單位因數據不同步而陷入錯誤認識,符合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